個人所得稅優惠
  1、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目每月扣除標準為4800元。
  2、外籍人員下列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1)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2)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3)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的合理開支部分;
  (4)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3、下列外籍專家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外國專家;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專家;
  (3)為聯合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我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訂文化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6)根據我國大專院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政府機構負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