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要求,企業應定期接受深圳審計公司的專業審計,專業的深圳審計公司在為企業完成審計后,應根據企業的審計內容和審計結構出具完整的審計報告。那么深圳審計報告通常包括哪些部分呢?
1.標題和文本
深圳審計公司在對企業進行審計時,作出的審計報告首先應包括標題和正文,標題應包括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項目或類別、審計期限等要素。正文應包括審計概述、審計依據、審計發現、審計結論、審計建議以及其他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反映的方面。
2.附件
如果不能在正文中完整、詳細地說明審計情況,深圳審計公司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還應附有各種附件,包括:相關問題的計算和分析性復核的審計過程,審計中發現問題的詳細說明,記錄審計人員的修改意見,明確審計責任,反映審計報告版本的審計清單,深圳審計公司認為必要時提供的說明和解釋。
3.簽名
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都要簽字。因此,深圳審計公司為該企業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也應具有主管內部審計機構的印章,報告還應由相關人員簽字,包括審計機構負責人、審計項目負責人及其他授權人員。
深圳審計報告除上述部分外,還應包括接收人和報告日期,有幾個部分。
審計報告的構成是一份完整的報告材料。如果企業需要進行審計,要注意找一家物美價廉的深圳審計公司,認真核對審計報告,確保沒有錯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