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在什么情況下產生?
增值稅(VAT)是一種以銷售貨物或服務為基礎的流轉稅,適用稅收抵扣制度。
征收范圍包括所有工業生產環節、商業批發零售環節、加工修理修配服務和進口貨物。增值稅屬于價外稅。
銷售:“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熱、氣。商品銷售是指有償轉讓商品所有權。“有償”不僅指從買方獲得金錢,也指獲得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來料加工”是指接收來料承接貨物,加工后的貨物所有權仍屬于委托方的業務,即通常所說的委托加工業務。“委托加工業務”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物料,受托方根據委托方的要求制造商品,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
修復:是指接受委托,對損壞和功能障礙的商品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有狀態和功能的業務。這里的“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是指有償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但是,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雇用的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從業人員不在此列。增值稅計算公式
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
銷項稅=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是指按照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稅額。
進項稅:是指納稅人購買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2017年7月1日起,降低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目前適用于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有:16%、10%、6%、0%等。
適用16%的稅率。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適用10%的稅率。
提供運輸服務。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空調、熱水、燃氣、居民用煤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適用6%的稅率。
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
適用0%的稅率。
出口和其他特殊業務。
2017年4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級下調至17%、11%、6%三檔,并取消13%的稅率。第一步將是簡化和合并中國最大稅種的增值稅稅率。
征收率:征收率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