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費用繳納時間規定如下:
1.商標注冊當事人或代理機構通過商標在線服務系統(正式或簡易用戶)繳費的,需在系統開放時間內登錄付費用戶,在線向商標局繳費。
2.繳納商標注冊費的時間以商標在線服務系統收到第三方在線支付平臺反饋的實際支付時間為準。系統開放時間后未收到第三方支付平臺反饋信息的,視為未提交訂單。
3.當事人或者商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商標局交款通知之日起7日內(自2021年9月29日起,繳費時間由以前的15日,調整為7日)向商標局交款。逾期未繳納的,商標局不予受理。
以上是國家商標局關于繳納商標費用的相關規定。一定要重視起來,不要錯過時機,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