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何去申請商標注冊
1.注冊準備
選擇注冊方法。
一種是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
另一種是委托有經驗的商標代理機構提供代理服務。
2.準備材料
準備10個商標圖案(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10個彩色圖案,1個黑白墨水稿),長寬不超過10 cm,不小于5 cm。如果商標圖案的方向不清楚,用箭頭表示頂部和底部;個人申請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并提交復印件加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范圍與注冊商標一致;企業申請的,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并提交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3.根據商品和服務的分類進行申請。
目前共有45類商品和服務,包括34類商品和11類服務。申請注冊時,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不同類別申請注冊。
4.申請日期的確定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由于我國商標注冊采取申請在先的原則,一旦你與其他企業發生商標糾紛,申請日期在先的企業將受到法律保護。所以確立申請日很重要,以商標局收到申請的日期為準。
然后是商標審查、初審公告、注冊公告三個程序。需要強調的是,已經通過商標局初審的商標,在公告三個月后無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才能注冊,該商標受法律保護。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注冊。
如何拿到商標注冊證?
商標注冊完成后,商標局向注冊人頒發證書。
如果是通過代理機構組織的,代理機構會給報名者發送《商標注冊證》;直接注冊的,注冊人在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取證書。同時還應攜帶:領取商標注冊證的介紹信、被許可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原件及當地工商部門蓋章的復印件、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商標注冊人名稱變更的由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二。法律條款
《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申請注冊。一個商標申請人可以通過一次申請為多類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商標注冊申請和其他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形式或者數據電文形式提交。
第二十三條
商標注冊需要在核準使用范圍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