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企業在推出新產品之前,一般會把商標注冊放在第一位,以避免商標搶注。甚至有些企業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會注冊各種商標,而且注冊一步到位總比被搶注好。
商業實體在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一般分為文字、圖形、圖文結合三種。那么如何選擇三種類型來增加商標的通過率呢?
通常情況下,建議公司單獨注冊。如果注冊在一起,則相互牽連,一個元素近似就會引起全部拒絕。單獨登記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組合形式多樣。單獨注冊元素不會受到影響,成功率高。
我國注冊商標數量眾多,從提交到審查,到公告,再到認證,大約需要一年時間。但在受理通知出來后,可以在商標上標注“TM”,向公眾表明該標識可以作為商標使用,而不是所售商品的通用名稱或廣告口號,避免被他人直接使用,使其成為通用名稱,從而淡化商標,弱化甚至喪失商標的顯著特征,導致無法注冊。
使用未注冊商標容易觸犯商標侵權。因為我們國家現在奉行的是“先申請”的原則。所以,未注冊商標的使用通常不能對抗他人的使用和注冊。換句話說,沒有注冊就沒有保護。
一方面,使用未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可能難以及時有效維權;另一方面,也可能侵犯商標專用權。別人的注冊商標會給你自己的商業損失帶來不可估量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