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下,商家對商標越來越重視,在某種程度上,商標是和品牌聯系在一起的。
其實早在民國時期就有33,360,010-30,000,對商標注冊和管理有比較完備的規定。當時出現了很多“馳名商標”,比如民國時尚飲品山海關汽水3354。它的生產商山海關堿廠是一家英國公司于1902年建立的。末代皇帝溥儀結婚時,在清宮設宴招待外賓。提供的飲料之一是山海關汽水。
商標是商品的標記,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品牌”的同義詞,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據史料記載,我國最早的商標使用記錄可以追溯到漢代。
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北宋時期,就有了完整的圖解商標:3354。宋代,濟南有一家劉家公府針鋪,其宣傳文字上標明“認門前白兔為記憶”。所謂“大白兔”被認為是最早的比較完整的商標。
然而,在中國,在很長一段歷史時期,農業被強調,而商業被壓制,人們不重視商標。近代以來,隨著天津等城市被迫開埠通商,越來越多的外國商標在中國注冊。
為了管理商標,1904年,也就是光緒三十年,清政府制定了《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注冊試辦章程》)。《章程》規定政府在商務部設立商標注冊處,是最早的商標管理機構。如果一個商人想注冊,需要在天津和上海的海關注冊,然后兩地海關將申請轉發給商標注冊處注冊。辦理商標注冊、轉讓、延長期限、補發注冊證等。商家需要向商標注冊處繳納費用。
山海關堿廠雖然有名,但并不是天津最早注冊的商標。據現存史料記載,天津最早的注冊商標有七個,分別是百花牌肥皂、老車牌牙粉、蔡晟牌染料、紅龍牌硫化鈉、金雞牌鞋油等。根據《章程》的規定,所有這些商品都必須具有“特別突出的圖形、文字、標記或者三者兼有”。
1923年,當時的政府頒布《章程》,在農商部設立商標局,鼓勵中外商人積極注冊。考慮到天津是北方重鎮,商賈云集,在天津設立了商標分公司。
《商標法》公布后,政府希望借助商會的力量督促商家積極注冊。1924年,天津總商會發函敦促各同業公會督促下屬商家積極注冊商標。天津商會發出的這封信特別強調,商標注冊和備案兩種方式今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并指出,如果商標未注冊,如果商標被冒用,或者因為與他人重復而被他人搶先注冊,商號無法受到法律保護,只能自行承擔損失。然而,商家的注冊仍然不活躍。
根據1924年7月商標局披露的數據,當時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只有254件,經審定后進入公示期的有743件,加起來不到1000件,其中不乏外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商標維權案件的不斷出現,人們才開始對商標越來越重視。
無論是清政府頒布的《商標法》,還是后來的《章程》,基本原則都是“一個商標,一種產品”,也就是說較大的廠家有多個商標。比如山海關汽水廠生產的汽水種類很多,不同種類的汽水使用不同的商標。天津市檔案館保存的老商標,就是這家汽水廠生產的桔子汽水的商標。
其實早在清政府頒布《商標法》的時候,天津就出現了更早的商標維權案例。例如,1919年,天津酒類辦公室
天津的張力元創辦了春發鈦鐵廠,生產軋花機等機器,并注冊了“快馬”牌商標。春臺鐵廠生產的軋棉機在進賢等地一直暢銷,但不知什么原因,1924年突然滯銷。一天,的同事李到進賢縣去要賬。在位于西關街的華瑞廠,他看到自己店里的商品都刻有“天津春發泰國制造”的字樣,并使用了“快馬”商標。李確定春發泰的這些產品和商標是偽造后,也明白了春發泰的產品在進賢縣突然滯銷的原因,于是在那個縣提起了訴訟。張力元要求天津商會請求進賢商會保護它,并向政府說明情況。
在民國時期,不僅冒用他人商標的商家要受到懲罰,代其制作假商標的印刷局也要承擔責任。天津英瑞煉乳公司生產的產品質量優良,市場廣闊。石楠建武街附近的一家商家冒用其商標生產類似商品。天津英瑞煉乳公司發現后,到法院起訴。結果那個商人和幫他印刷假商標的印刷廠被重罰幾百元,拘留幾天。
來源:天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