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銷:注銷公司新規定中,資料不齊也可直接注銷嗎?
一、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若需要取得清稅文書的,如何辦理稅務注銷?
根據149號文第一條規定,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若符合市場監管部門簡易注銷條件,可以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
實踐中還有一些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要求取得清稅文書。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響應納稅人訴求,《通知》規定這類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清稅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具體做法是,納稅人持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到注冊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二、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過發票的納稅人如何辦理稅務注銷?
1、對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資料齊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2、對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資料不齊(包括未辦結事項要求報送的資料不齊)的,可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例如,納稅人需要報送的財務報表資料、納稅申報資料、有多繳稅款需要提交退還多繳稅款資料等,如果納稅人不能及時提供這些資料但急需清稅文書的,可先作出承諾,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納稅人若未履行承諾的,按照149號文規定,稅務機關將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3、符合市場監管部門簡易注銷條件的納稅人,也可以按149號文規定,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
三、辦理過涉稅事宜,且領用過發票的納稅人如何辦理稅務注銷?
此類納稅人辦理稅務注銷仍按現有規定執行。其中,符合149號文第二條規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享受稅務注銷即辦服務。
四、依法破產的納稅人如何辦理稅務注銷?
此類納稅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對于納稅人仍存在的欠稅,稅務機關按照規定進行“死欠”核銷處理。
五、擬注銷的納稅人申請解除非正常管理狀態,稅務機關如何簡化補辦申報手續?
為提高辦稅效率,對于非正常狀態期間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無相關納稅義務的納稅人,《通知》增加了批量零申報相關規定。
具體做法是,稅務機關打印《批量零申報確認表》,納稅人確認后,對相關稅(費)種進行批量零申報處理。批量零申報涉及的相關稅(費)種具體包括: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申報、增值稅和消費稅以及相關附加稅(費)。
六、納稅人辦理稅務注銷前,“委托扣款協議書”如何終止?
辦理稅務注銷前,納稅人不必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委托扣款協議書”申請,稅務機關辦結稅務注銷后,系統自動終止“委托扣款協議書”。
七、《通知》減少了哪些報送資料?
《通知》對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進一步簡化了相關證件、資料的報送要求,包括:
1.《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發票領用簿》。
2.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原件(原印件)。
3.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原件(復印件)。
4. 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