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BVI公司的要求
2.什么是盡職調查
3.BVI公司盡職調查要求
4.BVI公司盡職調查的范圍
5.BVI公司盡職調查需要的文件
6.BVI公司盡職調查注意事項
1.注冊BVI公司的要求
注冊離岸公司,如BVI、開曼、香港等公司注冊所需要滿足的條件都是非常簡單的,而且BVI、開曼等島嶼注冊離岸公司,只要離岸經營是免稅的,稅收少,經營范圍廣,外匯操作方便這是很多國內投資者注冊離岸公司的原因。如注冊BVI公司,只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就可以申請注冊:
1、BVI公司名稱:BVI公司允許有中英文公司名稱,但中英文名稱需對應翻譯。BVI公司取名字有,名稱允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實業、投資等字眼;
2、BVI公司經營范圍: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經營任何性質的業務;金融、銀行、信貸、保險等特殊行業,需獲得政府特別批準;
3、BVI公司董事:一人或一人以上;可由自然人或法人擔任(自然人無國籍限制,需年滿18周歲);董事是由股東選舉產生的董事會成員,董事主席是董事會的負責人;
4、BVI公司股東:一人或一人以上;可由自然人或法人擔任;政府保護股東利益,無須公布受益人身份資料;股東名冊須存放于BVI注冊代理;公司只可發行記名股票;
5、BVI注冊資本:標準授權資本為美金50,000,分為50,000股,每股美金1.00;
6、BVI注冊地址:公司注冊地址位于注冊代理之辦事處,注冊地址由代理機構提供。
6.BVI公司盡職調查注意事項
在審查公司文件時,應特別注意:
1.日期:文檔是最新的還是已過期的;
2.狀態:BVI公司是否信譽良好,是否支付年費,是否已進行備案;
3.能力:公司是否有并購交易的權力,是否有任何交易限制;
4.權力:董事的約束權是否有任何限制,是否保留股東權力,或是否需要董事會一致通過;
5.執行:公司章程是否規定了任何對于公司簽署方的要求(例如對公司公章的要求);
6.董事:董事名錄是否準確;
7.股份:股東名錄是否標明其所占股份,在公司章程中有無任何關于其股份轉移或交易的要求;
8.擔保:BVI公司是否已擔保其所有資產,如有,該擔保是否與當前交易相關。
CRS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自動交換和批量交換是跨境高凈值人群必須要面對的稅務問題,在全球稅收透明的時代,做好合規的稅務規劃是第一位的。因此在注冊BVI公司的時候要合理規劃稅籌,如今注冊離岸公司完全避稅是不可能的,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節約稅務成本。投資者需要清楚經營離岸公司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避稅,而是對對企業發展有幫助,資產能夠安全且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