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香港公司是否可以隨意起名?
2.香港公司是否可以同時用中英文注冊公司名稱?
3.注冊香港公司可以跟內地公司同名嗎?
4.注冊香港公司取名注意事項
1.注冊香港公司是否可以隨意起名?
不可以,香港公司名稱的注冊是有限制的。一般來說,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名稱將不獲準注冊:
? 公司名稱與出現于公司注冊處處長(「處長」)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的名稱相同;
? 公司名稱與根據某條例成立或設立的法人團體的名稱相同;
? 處長認為使用的公司名稱會構成刑事罪行;或
? 處長認為公司名稱屬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屬違反公眾利益的。
此外,如公司名稱包含《公司(公司名稱所用字詞)令》(第622A章)所列明的字或詞,或公司名稱會令人產生印象,覺得該公司與中央人民政府或其任何部門或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其任何部門或機關有任何方面的聯系,則須先獲得處長的批準,才可注冊。
再者,如公司名稱與一個曾被處長指示更改的公司名稱相同,除非已獲得處長同意,否則該名稱將不獲批準注冊。
3.注冊香港公司可以跟內地公司同名嗎?
注冊香港公司后,有不少客戶會問到這樣一個問題:注冊香港公司取名與內地的公司名字重名了會有影響嗎?同名的話會不會有什么法律沖突?
香港注冊公司跟內地注冊公司同名的情況并不少見,投資者在注冊香港公司時,只要所取公司名稱在香港政府沒有登記,查詢結果顯示沒人注冊,其都是可以注冊的。
香港公司注冊和內地公司注冊,由于屬于不同的注冊機構,因此用同名注冊香港公司是合法且有效的。
當然,也有香港公司在內地注冊使用同一個名稱的企業,一方面是沿用同一個公司名有利于延續品牌效應,另一方面也因為各地區的政策法規不同,各自并不影響。
4.注冊香港公司取名注意事項
1)避免與知名企業商號或已注冊的香港商標相似,這種情況在注冊時極有可能會被注冊處駁回,即使僥幸能夠注冊成功,也可能會被告知侵權并要求整改更名等,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2)注冊公司名稱不太長,如果超過了字數限制,容易給以后的經營和交易過程帶來一些不便。例如:名字過長,客戶打款的時候容易因為名字輸不完整被退票。
3)香港公司名稱、如果只有中文沒有英文,不能在銀行開戶,銀行系統只能錄入英文。
4)香港公司名稱結尾的中文必須是:有限公司,英文則是:LIMITED。如果是COMPANY,可簡寫成CO,名字太長的話可不寫。
5)香港公司起名可以帶集團、控股、實業、國際等字眼,只是銀行開戶時銀行方面的審核可能會更加嚴格。
由此可見,香港公司取名并不能任意為之,瑞豐德永在此提醒大家:在注冊之前,一定要根據以上規范進行仔細核查,否則即使注冊成功,在后期的運作過程中也將麻煩不斷,望大家能夠重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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