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使館認證涉及到美國律師、美國各州政府、聯邦政府、中國駐美大使館對相關文件的公證認證。
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慣例,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得到另一國有關部門的認可并具有法律效力,使文件的法律效力不因懷疑文件上的印章和簽名是否真實而受到影響。
一、美國大使使館公證認證的程序
1.由當地的公證人對你的文件進行公證,除非它是由聯邦、州和當地的辦公室出具的原始認證副本和證書。
2.該文件需要由執行國的秘書進一步證明。有些州要求該文件首先由郡專員認證。對于聯邦頒發的認證,請跳過這一步。
3.如果領事管轄權在中國總領事館之間,您可以將您的文件提交給總領事館進行最終公證。如果沒有,請在中國大使館最終合法化之前核實美國國務院的文件。
注意:您的公證申請可能會被大使館或總領事館拒絕,并且您對您的文件執行所在的州沒有領事管轄權。
二、美國大使館認證的范圍
1.民事類包括:出生紙、護照、學歷學位、收養、婚姻狀況、死亡、身份、親屬關系等。
2.商業物業: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董事決議、注冊證書、公司賬目、勞動協議、合同、繼承、財產贈與、房屋轉讓和出售等。
三、美國大使館認證的流程
1.將需要認證的文件提交給美國當地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或提交由主管當局簽發的“認證副本”。(核證副本)
2.將經公證人公證的文件送交其所在州的州務卿認證。(有些州要求在獲得州務卿認證之前向郡書記申請認證)
3.文件經過州務卿認證后,會被送到美國國務院認證辦公室進行認證。
4.最后把文件寄到中國駐美大使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