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香港公司的注冊地是在香港,受香港法律約束不受國內法律約束。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陸掛牌經營,按我們國內法律來說,是不合法的。那么我們應該怎么處理呢?下面和大家介紹注冊香港公司后在大陸經營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一、香港注冊公司到大陸經營方式
1、注冊香港公司在國內沒有直接經營權的,在香港公司注冊只能通過外商投資進入,以香港公司名義外商投資到國內經營,需要通過工商局,經貿局備案通過,這樣肯定受到國內法律的管制。
2、就是成立代表處, 成立代表處雖然對母公司股東國籍沒有要求,但代表處只能用于聯絡、宣傳,不能用于經營,也就是說,只能花錢,而不能有收入。所謂的大陸經營也不過是聯絡一些客戶或供貨商的話,那么完全沒有必要在國內進行注冊,注冊一個辦事處就可以了(省事并節省開支)
3、如國內已有一家企業,可用香港公司給國內的企業進行授權,由國內公司全權代理香港公司在內地的業務,這種方式多用于客戶是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稱,因為在國內注冊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的,而香港公司對名稱沒有限制。
二、注冊香港公司后在大陸經營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合法開業證明(開業證明及其公證認證,即在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再于中國大使館進行認證一份
2、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一份
3、租用辦公樓的租賃合同原件(租賃合同合約1年以上),駐在證明原件,指定辦公場所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大樓公章),租賃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字;該辦公樓應屬外經貿委認可的樓宇范圍。
4、大部份投資者是用注冊香港公司來進行國際貿易操作,如在內地有辦理一家公司,需要進口或是出口商品,用香港公司轉移貿價,從而進行合理稅務籌劃。這種香港公司不需要在國內有實地的辦公地址和辦公人員,只是用來簽屬協議。這是注冊香港公司在國內經營的幾種模式。
以上就是關于香港注冊公司到大陸經營方式的簡單介紹,香港是中國內地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地,很多內地的投資者也會因為稅務的優惠政策、品牌形象等因素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但還是很有必要了解香港公司的一些基礎知識,以免在香港公司注冊后沒有維護好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更多關于離岸業務的知識可參考本站往期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