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商變更的具體流程
2021-10-19 09:14:14
深圳工商變更登記需要經過審查、受理、決定三個基本流程。 一、考試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到登記申請后,應當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完整申請材料是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企業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要求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3.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期限,記載事項符合法定要求,文件格式符合規范。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注冊申請進行審查后,根據下列條件決定是否受理:1 .申請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交了全部需要補正的申請文件、資料的,應當決定受理申請;2.申請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為申請文件、資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受理,并將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和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3.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應當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后,決定予以受理;4.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的,將申請文件和材料退回申請人;5日內告知的,應當收集申請文件和資料,并出具接收申請文件和資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受理;5、不屬于企業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立即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申請;6.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和材料之日起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3.決定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在規定的期限內批準注冊申請的注冊:1。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的申請人廣州公司登記費申請予以受理的,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2.申請人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被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3.以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內容一致、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和原始材料;申請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申請文件、資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以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文件、資料原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4.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受理通知書發出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原件,或者申請文件、資料原件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的申請文件、資料不一致的,決定不予登記;5.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需要核實申請文件和材料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6.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決定受理登記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但當場作出登記批準決定的除外;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7.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準予變更登記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營業執照;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出具《不予登記通知書》,注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深圳幸福財稅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的工商注冊、財稅代理、知識產權、人事社保服務。 如果您有任何業務或財務問題需要了解,可以登錄快樂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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