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記賬的基礎稅務知識
記賬是指將企業的會計、記賬、報稅等一系列工作委托給專業的記賬公司。企業只設一名出納,負責日常的款項收付和財產保管。
一、代理會計服務對象。
沒有會計機構,或者在相關機構設置有專職會計人員的獨立核算單位,如應當設置賬戶的小型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等。
二、代理記賬的主要工作。
代替獨立核算單位做記賬、核算、報銷等業務。
第三,代理記賬的法律表現。
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權利和義務應當通過訂立委托合同予以明確和規范。
第四,選擇代理記賬的優勢。
第一,省錢,享受專業團隊服務。
二是利用計算機技術,效率高,誤差小。
三是政府審批,專業正規,保證經濟責任,免除企業后顧之憂。
四是避免會計人員變動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同時節省專職會計室和社會保險費用。
第五,要避免會計專業技能單一,影響會計質量。
第六,自己記賬需要填寫、整理、分類、裝訂各種憑證,需要不定期親自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業務。而且,代理記賬會更省心。
簿記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義務:
(一)辦理本單位經濟業務,應當填寫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要求的原始憑證;
(2)應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付和保管;
(3)及時向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及其他相關資料;
(4)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記賬機構的退款要求進行更正,對原始憑證進行補充的,應當及時更正、補充。
會計機構及其員工的職責:
(一)根據委托合同開展代理記賬業務,遵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二)對執行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三)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進行虛假會計處理、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等要求的客戶予以拒絕;
(4)說明委托人提出的會計處理原則存在的問題。
不及物動詞代理記賬的基本要求。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會計代理人要著力塑造“守法、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形象,樹立“誠實守信、紀律嚴明、無假賬”的職業理念,廉潔自律、恪盡職守、勤勉盡責。
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在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時間,具備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資格。
4.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時,對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委托單位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用于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七、代理記賬行業規范運作。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保守客戶的商業秘密。
會計質量。
1.代理記賬人應遵守與委托單位簽訂的《代理記賬業務協議書》中的約定,在委托單位提供必要條件的前提下,按約定完成代理記賬業務。
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時,應當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資料進行審核,并按照a
/p>㈡獨立開展業務。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在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時,應保持其應有的獨立性,在代理權限范圍內,不受其他部門、單位、個人非法干涉。
2.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應具有正直、誠實的素質,以公平的態度從事代理業務,不偏袒或遷就委托單位。
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向委托單位示意其進行錯誤的會計處理或提供虛假的會計資料,以及委托單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拒絕,并依法予以制止或向主管財政部門舉報。
㈢信息管理。
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負責保管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處理完畢后,應按規定將委托單位移交,并辦理移交手續。代收代收業務所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委托單位,并辦理移交、驗收手續。
2.代理記賬實踐者對其代理記賬授權,在任深圳公司注冊要求嗎何情況下均不得對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與代理記賬業務無關的目的,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當利益。
(四)專業水平。
1.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應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一定的財務會計專業水平及實務操作能力。
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合理運用財務會計知識、技能和經驗,不能在代理業務之外擅自處理代理業務。
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認真回答委托單位提出的相關會計處理原則及在業務處理中的具體問題。對自身專業知識、技術、經驗以外的問題,應向有經驗的人員或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咨詢。
4.會計師事務所應遵照財務部門對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規定,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熟悉和掌握現行財務會計及相關法律法規。以上就是代理記賬的基礎稅務知識的相關內容,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