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朋友問邊肖如何改變,延長和重新頒發電力許可證的安裝,維修和試用。這里給大家解釋一下。
變更適用范圍
安裝(修理、試驗)電力設施許可變更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和登記事項變更。
1.許可項目的變更。被許可人需要變更許可類別和等級的,應當向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申請變更。
2.登記事項的變更。被許可人的名稱、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被許可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提交登記事項變更申請。
變更后的電力設施安裝(修理、試驗)許可證有效期不變。
變更材料許可事項變更
1.許可事項變更申請表。
2.法人證明材料和凈資產證明材料。
3.主要設備和機器清單、營業場所證明材料。
4、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簡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崗位培訓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6、電氣工人登記表。
7.安全生產組織體系證明材料。
8.電力設施安裝(修理、試驗)許可證原件。
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的,還需要提交相關業績報告和證明材料。
登記事項變更:
變更登記申請表。
電力設施安裝(修理、試驗)許可證原件。
變更后的法人證明材料。
修改單位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后的單位章程。
變更住所與原住所屬于不同派出機構管轄的,應當向變更住所的派出機構提交登記事項變更申請。
辦結時限
行政許可決定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不能在20日內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經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依法需要聽證、鑒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入上述期間。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辦理。
延續
一、適用范圍
《電力設施安裝(檢修、試驗)許可證》有效期為6年。有效期需要延長的,被許可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提出申請。二、辦結時限
派出機構應當在《電力設施安裝(修理、試驗)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同意繼續并辦理相應手續。
補辦一、適用范圍
《電力設施安裝(修理、試驗)許可證》損壞的,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申請補辦;如有遺失,應在規定的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經公告10日后,發證機關方可申請補發。二、提供材料目錄
1、安裝(修理、試驗)電力設施許可申請表。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法人證明材料。
4.損壞
原許可證或執照遺失聲明。三、辦結時限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換發《電力設施安裝(修、試)許可證》。
以上是邊肖對安裝、修理、試電許可證變更、延續、更換的回答。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于公司的變化,請關注邊肖,它將不斷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