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立法上看,2015年10月三證合一后,并沒有明確規定必須在辦理工商執照后30日內辦理金融登記。沒有發生具體業務的,可以不辦理財務登記(因為三證合一相當于工商部門辦理執照時已經辦理了)。所以如果不是必須使用單據,基本賬戶不開也不會有負面影響。
如果中小企業因業務需要或類似情況確實不想開立基本賬戶,可以用臨時賬戶代替,臨時賬戶最長有效期為兩年。臨時賬戶為驗資賬戶的,不得支取。如果不是驗資賬戶,只是臨時賬戶,可以提現。但是這些臨時賬戶在不同的地方有基本存款賬戶。
中小企業想在金融機構開立存款賬戶,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支票收付,必須開立基本賬戶。公司只能在其公司銀行開立一個基本賬戶。
總而言之,對于
如果中小企業的前提相似,或者由于群體因素繼續不想開基本戶,并不違反立法的明文規定。而中小企業公司更名字母的基本操作,如申請利息、開票等,都與開基本戶有關,所以公司穩定后,最糟糕的還是開基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