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業務發展過程中,銷售產品通常會產生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用。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能否結轉以后年度扣除?本文將對這個問題給出詳細的回答。
廣告和商業推廣費用的稅前扣除。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允許稅前扣除,其中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超過部分,可結轉下年扣除。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化妝品制造或銷售、藥品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允許稅前扣除,其中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超過部分,可結轉下年扣除。
總結:廣告費、業務推廣費,當年不能完全扣除的,即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稅前扣除限額的,可以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與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相關的會計分錄。
1.廣告費支付的會計分錄。
企業廣告費應計入銷售費用——廣告費核算。支付廣告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條目處理如下:
借:銷售費用-廣告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業務推廣費的會計分錄。
如果是銷售部分發生的業務推廣費用,則計入銷售費用;如果是管理部分發生的業務推廣費用,則計入管理費用。
(1)自產產品用于業務推廣費用,分錄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信用: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采購產品用于業務推廣費用,分錄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信用: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或者: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信用:庫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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