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企業不愿意開專票,只開普票?這是我見過最好的回
2021-11-17 09:01:21
在日常工作中,一個已經成立公司的老板,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要求企業開一張特價票就跟死一樣。 如果要開特價票,就得加錢。 這是為什么?對于企業來說,很多行為不是為了增加收入,就是為了降低成本。 面對國家支持的稅收優惠政策,物盡其用是每個企業都在做的事情。 但有些企業不愿意開特價票,只開普通票,這與此有關。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占用免稅額度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應稅銷售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也就是說,開具專用發票時不能享受免稅,所以上述免增值稅政策只適用于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時。 此外,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享受銷售免稅。如果增加新的收入,必須開具專用發票。這種收入不僅不享受免稅,還會超出免稅標準增加銷售額,占用免稅額度。 因為,“銷售金額”無論開普通票還是特價票,或者沒有開具發票,都視為銷售金額:當期銷售金額=開票收入(自開自付)+開票收入+稅務檢查調整收入。 為了大家更好理解,我們舉個例子:A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增值稅。 2021年過去的第二季度,商品銷售總收入27萬元,其中自開普通發票15萬元,自開專票12萬元。 那么,這家公司第二季度需要繳納多少增值稅呢?很多人看著27萬元卻沒有達到30萬元,可能會認為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但現實情況是,無論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代開還是自開,都需要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發票。 因此,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開具增值稅發票不僅需要繳納增值稅,還需要占用自己的免稅額度。你能打開它們嗎?與上述情況類似,高明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增值稅免征政策在此不討論。 所以,在這里,你或許可以理解為什么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加錢。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票證需要放棄免稅權?我們講了小規模納稅人不愿意開特別票的情況,那普通納稅人呢?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第8號公告,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根據相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銷售免稅專票,不能為部分業務(同一納稅項目)開具免稅專票,也不能為部分業務開具專用發票。 再舉個例子:B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公共交通服務,公司月收入800萬元。對于月收入800萬元的,都可以選擇免稅,也可以選擇開具不免稅的專用發票。 不允許賺800萬元,其中400萬元會選擇開具不免稅的專用發票,400萬元會開具免稅的普通發票。 也就是說,如果提供免稅服務,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免稅。 案例中的B公司要給客戶開具專用發票,只能選擇放棄免稅政策。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21〕36號文件附件1第四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對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免繳或者減繳增值稅。 放棄免稅、減稅后,36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減稅。 最初,它提供免稅服務。為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乙公司遭受了巨大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你,你愿意開一張特價票嗎?協商價格,實現雙贏。有的賣家企業只愿意開普通發票,卻拒絕開特價票。事實上,他們是被迫這樣做的。 但對于購買方(屬于一般納稅人),只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抵扣進項稅。 那么,有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呢?在實踐中,可以通過雙方協商確定價格,發行普通票享受免稅,同時降低銷售價格,達到雙贏的目的。 有鑒于此,我們用一個例子形象地展示出來:例:小規模納稅人A滿足季度銷售額30萬元免稅條件。 向一般納稅人乙銷售商品,每件103元。 先來分析一下A、B公司的具體情況,比如開普通票和開專用票:開專用發票的一個案例:A收入在100元,交稅在3元;b購買成本100元,可抵扣進項稅。如果3元把A和B作為一個整體,整體利潤為0,則當期支付A的增值稅,但當期B的可抵扣進項稅不發揮作用,占用B企業的資金,開具普通發票。案例:A享受免稅,收入103元;B的購買成本為103元,A和B視為一個整體,整體利潤為0。在不繳納增值稅的情況下權衡利弊后,雙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滿足:開具普通發票,售價降至101元,a享受免稅,收入101元;B的采購成本為101元,A和B視為一個整體,整體利潤為0,不繳納增值稅。 與發行專票B相比,雖然抵扣進項稅較少,但也減少了資金占用,對雙方都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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