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蓋章其他熱點問題答疑
2021-11-17 09:02:23
1.發票可以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不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加蓋財務發票專用章。可以嗎?不能 發票只需加蓋發票專用章即可。 3.發票加蓋發票專用章,但印章不清。我該怎么辦?你可以在旁邊加一個清晰的印章,或者作廢/沖紅發票。 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錯了。我該怎么辦?發票應該作廢/沖紅。 5.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倒了(字倒了)。發票還有效嗎?發票仍然有效。 6.如果發票沒有按要求加蓋發票專用章,會有什么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五條規定:為在深圳注冊的代理公司開具發票但未開具的,或者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一次性開具全部發票的,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7.加蓋發票專用章的名稱與賣方名稱不符。發票有問題嗎?不一定/也許 如果是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的單位,代征稅款的商戶開具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委托單位發票專用章。此時,發票專用章的名稱與實際銷售者(商家)的名稱不一致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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